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来源:
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的通知
各小贷公司:
按照省委金融办《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小贷协会负责本次我省小贷行业“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省小贷协会向省委金融办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参加申报的单位在10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正式件PDF版、WORD及EXCEL版)报送至省小贷协会,10月31日后省委金融办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征信良好,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熟悉小贷业务,专业能力突出,或参与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研究,并取得突出贡献;在申报及前3个年度内,其本人没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作出突出贡献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有国际和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特许财富管理师(CW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保荐代表人、精算师、律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的优先推荐。
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领域工作经验,担任单位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放宽至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项目团队核心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营情况良好,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本人具备较强业务能力,在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中发挥较大作用。
三、申报渠道及流程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表》,并按照《附件材料清单》提供所需材料,经所在机构审核同意后上报至省小贷协会,省小贷协会将组织理事会进行集体审议、择优推荐,并进行申报公示后上报省委金融办。
2.纸质版材料需提供《“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表》、附件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PDF版,刻录光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名额
省内从事小额贷款行业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省小贷协会根据理事会集体审议结果,择优推荐2人参加遴选。
五、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申报材料须客观、准确、完整,禁止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六、其他
具体事宜详见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网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网站地址:https://www.lnrc.com.cn/contents/29/20251009154613452.html),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联系省小贷协会进行咨询。
联系人:苗壮,电话:024-23535133 13898157768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9号奉天银座A座2306室(邮寄前请电话通知联系人)
申报材料发送邮箱:1779858323@qq.com(发送前请电话通知联系人)
附件:1.《兴辽英才计划金融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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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清单》
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秘书处
2025年10月15日
https://www.lnrc.com.cn/contents/29/20251009151923732.html 点击查看金融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