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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网贷机构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大学生超前的消费观念和创业需求、互联网贷款申请的便利使得校园网贷快速发展,行业内出现了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裸条贷款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通知》按照“疏堵结合、打开正门、扎紧围栏、加强治理”的总体思路,在前期与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合力出台的制度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顶层监管制度设计,补牢制度围墙。一是开正门,补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提高对大学生的服务效率,补齐面向校园、面向大学生金融服务覆盖不足的短板。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大学生群体的风险特点,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二是强治理,防风险。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监管部门应联合各方力量,加强整治,及时纠偏。三是正观念,补教育。整顿校园贷市场的同时,要抓好校园秩序管理与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各高校开展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引导学生科学理性消费,健全举报惩戒制度以维护校园稳定秩序。

 

下一步,根据《通知》精神,银监会将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研究探索校园贷可持续经营模式,通过发展正规金融“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用“良币驱逐劣币”,从源头杜绝校园贷乱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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