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1 来源:
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
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金办〔2011〕15号
各市金融办(局、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下限,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
二、取消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上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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